酒钢宏兴5日发布公告称,公司于2011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关于核准甘肃酒钢集团宏兴40Cr合金管报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》(证监许可[2011]1254号,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.72亿股新股。
2011年5月13日,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1元人民币(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及每10股转增10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。经除权、除息后,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调整为4.37元每股,发行股数调整为不超过21.72亿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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